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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昌县供销社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保障责任

  • 时间:2014-01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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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平昌县供销社

  • 作者:何秀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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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在基层组织建设中,平昌县供销社调动各方力量,落实全员责任,从严监督,全方位为实施进度和效果提供保障。

        一是组织领导责任。把基层组织建设列入今后三年全系统的重点工作,县供销社、网络龙头企业和基层供销社层层对口成立以党政一把手挂帅、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人员参与的领导机构,加强调研、论证、决策、实施工作的领导,为基层组织建设顺利推进提供强力的组织保障。

        二是分企实施责任。确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总体规划,按年度、项目层层分解到企业,落实到责任人,签订目标责任书,高分值纳入年度考核内容。推行对口领导、对口负责、对口督促制度,制定建设标准,健全考评机制,对不作为、乱作为的人和事,及时发现,严肃追究,从快、从严、从重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 三是职能联系责任。上级对下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,实行领导和职能机构包片联系制度,联系人员的工效工资与联系片区建设任务挂钩考核,纳入年度述职、评先、晋级考评的重要内容,对特差基层组织建设负连带责任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  四是分线扶持责任。落实龙头企业分线指导、全面参与、重点扶持责任,积极为基层组织建设出谋划策,协调关系,排忧解难、聚力攻关。对条件较差的基层社,按照县供销社下达的扶持计划,采取参股、出资合作、独资建点等方式,给予积极的帮扶。